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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小区内住改商盛行 昆明将取缔“卷帘门经济”

老小区内住改商盛行 昆明将取缔“卷帘门经济”

作者:佚名来源:环球经济网时间:2011/09/04 11:18:36 浏览:210

在不少老小区里,都有这种小店:拉开卷帘门是个店铺,拉下卷帘门就是家。它是由临街的一楼住户改装而来,昆明市副市长陈勇把这种商铺称为“卷帘门经济”。日前,陈勇在值守市长热线时接到了市民有关“卷帘门经济”的投诉,他表示,政府相关部门将对这种类型的“卷帘门”进行整治。

租户 店铺不大 邻里生意

  在豆腐营永昌小区,有很多临街面巷的一楼铺面,有的是在建设初期就规划成商铺的,有的则是用住家“改造”的。

  在小区里开小理发店的伍先生,租的就是这样的铺面。记者看到,伍先生的小店规模不大,只放置了3把理发用的椅子和几套工具,一旁还有一把洗头用的躺椅,面积不大,但是伍先生认为已经足够了,“我这个店走的是平民路线,小本生意,主要是为小区里的居民理理发、盘盘头。”伍先生说。虽然租金一直在涨,但是1800元一个月的房租对于他来说,还是挺划算的。

  “你看,从这道门进去,就是我们一家3口和员工住的地方,晚上关了门以后就是家,1800元既能开铺子,还能住人,不算贵。”伍先生告诉记者,他已经到周边打听过了,要是租住1室1厅的房子,至少要多花好几百块钱。

  房东 租成铺比租了住划算

  房东秦女士说,子女为他们买了新房,她就和老伴商量了一下,把一楼打通,便宜租给伍先生了。“我的这个房子是2室2厅,小伍的店面是把以前的主卧和饭厅打通了,他们现在住的是原来的客厅和小卧室。这个房子没有太大的公摊,证上50多平方米还是很大的。”秦女士说,最早的时候她给小伍的租金是1000元每个月,近几年房租到处在涨,她也只能随行就市,“换做是其他人,我要租他2000多块钱呢。但是如果只是租了住人的话,估计也就1000块左右,难说还租不出去,这么一算,还是租成铺子划算。”

  当记者问起秦女士是否知道政府有关部门要对这样的“住改商”进行整治时,秦女士说,这个她以前就听说了,但是一直没见动,她也就没放在心上,等真走到这一步的时候,再做打算吧。“实在不行,就只能把墙再砌起来。”

  中介 改成铺面租金能高很多

  小区里一家房屋中介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住改商”在老小区里很吃香,在出租栏里比租住的成功率大,同样面积的房屋,租住的租金比租铺要便宜1/3到1/2。

  声 音

  反 感

  “夜夜都闻搓麻声”

  居住在丰宁小区里的曹奶奶对“卷帘门”很是反感,因为她家楼下是一间麻将室,天天晚上,她都会因为“搓麻声”而难以入睡。“当时买2楼的房子,就是图它上下楼方便,现在真是很后悔。”曹奶奶说,楼下的麻将室很烦人,政府应该来管管。

  “窗户满是油烟渍”

  比麻将室更烦人的是餐馆,在正和小区和清巷,记者看到一家经营火锅店的楼上,窗户已经被粘满了乌黑的油烟渍,走进小区里面,一些一楼住房的窗子已经被铁皮蒙住,缝隙里仍然有油渍漏出来,有的单元门口还有一些污水流出来。小区里住户的想法与曹奶奶一样,该有人来管管了。

  支 持

  “价廉物美”

  但如果是把“卷帘门”里的内容换成其他内容时,小区居民们又很支持。以伍先生的小理发店为例,理一次发只要不到10元钱,染发烫发也比一些店面装修精致的发廊便宜,而且因为同住一小区,伍先生还能给常客来个“折上折”,这样的小店,很受小区居民欢迎。

  “就在家门口很方便”

  “我们小区附近没什么大超市,最近的是阳光花园门口的一家稍大的超市,要是楼下没有小卖部,平时我们要买个饮料什么的,就得走10分钟才能买到,很不方便。”家住在正和小区的安小姐认为,只要限制一些容易造成污染的行业,“卷帘门”还是可以有的。

  官 方

  “住改商”正在逐步取缔

  对于昆明特有的将临街楼房的一楼开窗破墙改成铺面的现象,分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昆明市副市长陈勇在8月中旬值守市长热线时表示,只要不属于商铺,把住房擅自调整为商铺的,都将进行整治,原来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都要收回,恢复住房的本来面目。

  记者从昆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去年11月份,执法局就已经发布明确通知,自那时起,严厉禁止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其中就包括将逐步取缔道路两侧及居住小区开窗破墙、破坏绿地开设商铺经商的行为。目前,城管部门正在主城规划区内逐步推进该项禁止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整治。

  “擅自建设违法建筑,无法保证建筑质量安全;在当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对利用合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当事人而言,成本相对较低,易形成‘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怪圈,而且许多违法建筑成为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经营场所,也严重影响着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曾经这样评价住改商的行为。

 据了解,《通知》中明确要求市、区(县)具有相关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职能的部门,在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办理有关生产、经营、市场准入等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证照时,必须查验该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购房协议》等证照或协议原件。对不合要求的不予办理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以此来杜绝在违法建筑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继续。同时,对已存在问题的情况摸底调查逐步取缔来改变现在的状况。

  小帖士

  市民可电话举报违法建设

  为方便市民参与违法建设普查和拆除工作,昆明市早已开通违法建设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同时承诺举报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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